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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杯国际式摔跤团体赛竞赛规程

2019-10-08 08:42    中国摔跤协会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摔跤协会

  二、承办单位:

  安徽省体育局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11日-17日

  地点:安徽蚌埠

  四、参赛单位:

  三跤分别由东道主代表队和2019年国际式摔跤锦标赛团体前七名代表队,共8支队伍(如果东道主代表队在锦标赛团体前七名内,由第八名递补)参赛。2019年国际式摔跤锦标赛团体前七名加东道主队分别为:

  自由跤:山东、八一南昌、内蒙古、广西、陕西、广东、浙江、安徽。

  女子跤:辽宁、江苏、八一南昌、新疆、广东、湖南、内蒙古、安徽。

  古典跤:辽宁、浙江、江苏、八一南昌、重庆、内蒙古、山西、安徽。

  无特殊情况必须参赛。

  五、竞赛项目:

  男子古典式:55公斤级、60公斤级、63公斤级、67公斤级、72公斤级、77公斤级、82公斤级、87公斤级、97公斤级、130公斤级;

  男子自由式:57公斤级、61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74公斤级、79公斤级、86公斤级、92公斤级、97公斤级、125公斤级;

  女子自由式:50公斤级、53公斤级、55公斤级、57公斤级、59公斤级、62公斤级、65公斤级、68公斤级、72公斤级、76公斤级。

  六、参赛资格:

  (一)200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运动员方可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经本年度中国摔跤协会注册的注册证,否则不可参加比赛。

  (三)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手续,赛区不办理注册手续。

  (四)运动员应有县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心电图和脑电图)和人身意外伤残保险证明。比赛期间伤病一切自理,组委会概不负责。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人身保险证明随报名单寄到赛区。

  七、参加办法:

  每个代表队必须包含所有级别的运动员,一个级别一名选手。每级别可报一名替补运动员。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称量体重在比赛日早上赛前2小时进行,体重浮动2公斤。

  (三)每4支代表队组成一个小组进行循环比赛,决赛由两个小组相同名次的队伍两两对决,分别决出第1-8名。

  (四)比赛设种子队,在全国锦标赛上取得第一名的代表队作为A组的种子队,第二名作为B组的种子队。每组的其它3支代表队将通过抽签决定。抽签在比赛前一天举行。

  (五)每轮比赛中,每支代表队每级别可报一人参赛。每轮比赛开始前30分钟,各代表队需向竞赛编排处提交书面名单,告知其队伍人员构成的变动。如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未告知变动,则队伍组成必须和上轮比赛一致,不得做出任何变动。

  (六)小组赛排名

  1、每轮比赛获胜的代表队获得1分,失败的代表队获得0分。

  2、小组赛结束时,如果两队有相同的积分,则以名次分来决定排名。

  3、如果名次分仍然相同,则依次通过以下5点的评估,决定排名。

  1)在所有比赛中,因对方双肩着地、对方缺席、对方弃权、对方被取消比赛资格获胜最多的;

  2)在所有比赛中,因技术优势获胜场最多的;

  3)在所有比赛中,获得技术分最多的;

  4)在所有比赛中,失技术分最少的;

  5)如以上均相同,则抽签决定排名。

  4、如3支或以上的队伍拥有相同的积分,则首先按以下原则选出成绩最差代表队,再行比较其它两支代表队排名。

  1)在所有比赛中,因对方双肩着地、对方缺席、对方弃权、对方被取消比赛资格获胜最少的;

  2)在所有比赛中,因技术优势获胜场最少的;

  3)在所有比赛中,获得技术分最少的;

  4)在所有比赛中,失技术分最多的。

  5)如以上均相同,则抽签选出最后一名。

  (七)每轮比赛胜负判定,按以下原则依次判定。

  1、获胜场次多者;

  2、获得名次分多者;

  3、因对方双肩着地、对方缺席、对方弃权、对方被取消比赛资格获胜场次多者;

  4、因技术优势获胜场次多者;

  5、获得技术分多者;

  6、失技术分少者;

  7、如以上均相同,则抽签决定胜负。

  九、技术代表和裁判员:

  技术代表和裁判员另行通知。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冠军队获得中国杯团体赛奖杯。

  (二)团体名次的录取:录取前三名,每人颁发奖牌、证书。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须在比赛前30天将报名表传真至承办单位。

  (二)各单位须于比赛前2天22:00前将本单位最后确认名单报大会编排组;最后报名后不接受任何更改。

  (三)各单位参赛的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于赛前2天到大会报到。

  十二、器材和经费:

  (一)比赛必须使用中国摔跤协会审定的各种器材。

  (二)各参赛队人员包干经费由协会负担。

  (三)技术代表和裁判员费用由承办单位负担。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归中国摔跤协会和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十四、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蔡梦乔 18655224189,孙桐 15955184151

  邮箱:ahsjxh@163.com

  中国摔跤协会

  2019年10月7日

责任编辑: 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