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所有故意犯规动作的处罚统一为:1个警告+罚2分
例如:撞头、打脸、所有腿部的犯规动作(无论进攻方或防守方,抱腿,腿部弯曲,使用踢的动作等)、抓跤服、撅手指、逃出界外、逃避抓握、不使用正确的跪撑姿势(无论上方还是下方)等。
二、大幅度动作(大幅度直接摔成危险状态)5分
三、从站立摔至危险状态或从跪撑状态提起摔至危险状态4分
四、使用大幅度动作,无论是否将对手摔成危险状态4分
五、从站立或跪撑状态使用动作,幅度较小、形成控制且未将对手摔成危险状态 2分
六、所有主动方使用动作且未被对方控制的瞬间双肩着地,主动方不失分
七、进攻方在做动作时单脚踏入保护区:
1、如动作做成功,则得分
2、如动作未做成功,裁判吹停,防守方得1分
3、如进攻方将对手抱提起并完全控制对手,随后出界,且在此过程中未能完成动作得分的,进攻方不失分。
八、直接将对手推出界不得分,其他情况的出界得1分。
九、跪撑状态防守方姿势:为使进攻方有机会在跪撑过程中得分,防守一方必须保持双臂打开,不可双肘夹紧、靠近躯体或双膝。如违反该规定,第一次将被口头提醒,第二次将被罚1个警告以及2分,比赛从跪撑状态开始。
十、所有滚桥动作,无论防守方手撑地还是双肩滚动、进攻方是否起桥,进攻方都得2分。滚桥不设次数上限。
十一、古典跤消极的判罚:
成年组比赛的“指令性跪撑”将继续执行,并延续至2016年奥运会,里约奥运会结束后,“指令性跪撑”将被彻底取消。为了使青少年充分适应新规则,从即日起在儿童组、少年组、青年组比赛中取消“指令性跪撑”。
为减少古典跤比赛中3次警告罚出场的情况,只有当出现逃出界外或逃避抓握等犯规情况时,才会被处以警告。
如果一方运动员出现阻挡、低头抵住对手前胸、抓手、锁手指等消极行为,裁判将判定消极一方,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成年组比赛:
(1)第1次消极:裁判暂停比赛,对消极方大声给予口头提醒。
(2)第2次消极:消极一方将被判定为消极,积极一方选择站立或跪撑继续比赛。
(3)第3次消极:消极一方将被判定为消极且被罚1分,积极一方选择站立或跪撑继续比赛。
(4)再次消极:消极一方将被判定为消极且被罚1分,积极一方选择站立或跪撑继续比赛。
注:如比分为0:0,裁判对第3次消极的判定不可晚于4:30
2、青少年组、儿童组、U23组:
取消指令性跪撑,按以下程序处罚消极
(1)第1次消极:口头提醒消极方,且不暂停比赛。
(2)第2次消极:当同一选手第二次消极,裁判将首次给予消极判罚,且不暂停比赛。
(3)第3次消极:当同一选手第三次消极,裁判将第二次给予消极判罚并罚1分,且不暂停比赛。
(4)接下来,同一选手每两次消极行为的出现将导致被罚1分,且均不暂停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