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摔柔字〔2014〕44号
关于选派2014年全国女子跤自由跤古典跤
锦标赛裁判员的通知
各省区市体育局竞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办公室:
2014年全国女子跤锦标赛将于5月13日至16日在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举行;全国自由跤锦标赛将于5月20日至23日在山西省太原市举行;全国古典跤锦标赛将于5月27日至30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现将选派裁判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时间、地点:
女子跤:5月13-16日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体育馆
自由跤:5月20-23日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财经大学(南校)体育馆
古典跤:5月27-30日 安徽省合肥市金种子体育馆
二、赛风督察领导小组
组 长:周进强(举摔柔中心主任)
副组长:薛 炼(举摔柔中心副主任)
沈志刚(举摔柔中心副主任)
三、赛风督察执行小组
组 长:董生辉(举摔柔中心摔跤部部长)
成 员:陈晓阳(举摔柔中心摔跤部副部长)
张 晔(举摔柔中心摔跤部干部)
袁 凯(举摔柔中心摔跤部干部)
各参赛队领队
四、女子跤比赛技术代表及裁判名单
(一)裁判长:张豪杰(武汉体院)
副裁判长:汪洪海(辽宁)、汪路线(安徽)、刘增三(山东)、袁定合(上海)。
(二)技术代表:王立刚(甘肃)、李书元(北京)、李保年(贵州)、王康贵(四川)、李瑞国(河北)。
(三)裁判员:肖波(北京)、谭发芳(山西)、满达(内蒙古)、杨天威(吉林)、王坚(黑龙江)、耿福建(江苏)、齐孝楚(浙江)、刘东风(福建)、文武辉(江西)、马冲、修振学、颜卫红、张纯强(山东)、徐弼武(河南)、易圣贤(湖南)、李明光(广东)、周远强(重庆)、朱权(云南)、王晓东(西藏)、王平(陕西)、林伟(青海)、孟潼(宁夏)、李建平(新疆)、赵林林(北体大)、董文侠(上海体院)、周孝伟(武汉体院)、陈金刚(前卫体协)、赵宗绵(火车头体协)、卞淑敏(煤矿体协)。
(四)编排纪录长:魏林超(煤矿体协)
编排纪录组成员:李继秀(天津)、周云洁(内蒙古)、山东2人。
(五)辅助裁判员20人由山东补充。
(六)赛区联系方式:
裁判员请于5月10日到金乡县汇华精品酒店(金司路与中心街交叉十字路口向北80米路东)报到,联系人:刘文化15666078958。往返差旅费请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报销,裁判员到赛区不得乘坐飞机、软卧(动车、高铁一等舱)或绕道,否则超额部分经费自理。
五、自由跤比赛技术代表及裁判名单
(一)裁判长:张豪杰(武汉体院)
副裁判长:李铁忠(北京)、王立刚(甘肃)、董文侠(上海体院)、刘增三(山东)。
(二)技术代表:汪路线(安徽)、赵宗绵(火车头体协)、李瑞国(河北)、张建国(山西)、廖凯忠(四川)。
(三)裁判员:王鹏(北京)、高宇(天津)、白虎明、谭发芳、孟涛、张泽田(山西)、满达(内蒙古)、汪洪海(辽宁)、于洋(吉林)、王坚(黑龙江)、刘宇航(江苏)、齐孝楚(浙江)、郑荣(安徽)、刘东风(福建)、鲁宁(江西)、张纯强(山东)、周孝伟(武汉体院)、张犀麟(湖南)、李明光(广东)、宋普(重庆)、李涛(四川)、李保年(贵州)、朱权(云南)、王晓东(西藏)、孟潼(宁夏)、李建平(新疆)、王华(煤矿体协)、刘延峰(建设兵团)、陈金刚(前卫体协)。
(四)编排纪录长:赵易军(青海)
编排纪录组成员:季亚庭(云南)、魏林超(煤矿体协)、山西2人。
(五)辅助裁判员20人由山西补充。
(六)赛区联系方式:
裁判员请于5月17日到山西财经大学(南校)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696号,电话:0351-7665008)报到,往返差旅费请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报销,裁判员不得绕道和乘坐飞机、软卧(动车、高铁一等座),否则超额部分经费自理。
六、古典跤比赛技术代表及裁判名单
(一)裁判长:杨进(辽宁)
副裁判长:赵宗绵(火车头体协)、王卫(山东)、李建喜(陕西)、汪路线(安徽)。
(二)技术代表:张豪杰(武汉体院)、王康贵(四川)、肖波(北京)、薛守川(甘肃)、李保年(贵州)。
(三)裁判员:王鹏(北京)、宋承民(天津)、曹强(河北)、白虎明(山西)、铁成(内蒙古)、李楠(辽宁)、张勇(吉林)、闫东明(黑龙江)、张信波(上海体院)、刘宇航(江苏)、陈彩兴(浙江)、郑荣、张建国、王宗宏、刘念(安徽)、尹敏(福建)、文武辉(江西)、张纯强(山东)、涂春雷(河南)、张犀麟(湖南)、蓝杰文(广东)、宋普(重庆)、李明(四川)、谢荣利(云南)、徐双双(西藏)、冯晓东(宁夏)、汪祺虎(新疆)、沈志坤(北体大)、涂云东(武汉体院)、单波(煤矿体协)、陈金刚(前卫体协)。
(四)编排纪录长:赵易军(青海)
编排纪录组成员:季亚庭(云南)、刘莲红(山东)、安徽2人。
(五)辅助裁判员20人由安徽补充。
(六)裁判员请于5月24日到安徽省合肥市皖能大厦报到(地址:安徽合肥市马鞍山中路99号,电话:0551-62225057,62225056)。往返差旅费请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报销,不得乘坐飞机、软卧、动车一等坐,不得绕道,否则超额部分经费自理。联系人:刘庆东13856981958。
七、其他
参加比赛裁判工作人员的经费由承办单位负担。被选调人员需自带裁判用品,并于赛前三天到赛区报到,不得迟到或无故缺席。如请假或换人须书面报经我中心同意。
摔跤部联系人:陈晓阳、袁凯
联系电话:010-67021321 传真:010-67020341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