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中国式摔跤、搏克、挠羊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摔跤协会
二、承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
内蒙古中国式摔跤协会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和林格尔县文化体育局
呼和浩特市盛达体育俱乐部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4年6月15-18日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
五、参赛单位
各省市、自治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建设兵团、行业体协、摔跤、柔道协会、大中专院校、中学及武校、体育俱乐部均可参加。
六、竞赛项目
(一)中国式摔跤
1、男子:-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 -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82公斤级 -90公斤级、-100公斤级、-115公斤级
2、女子:-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82公斤级
(二)、搏克;
男子、女子
(三)、挠羊赛
男子;甲组(体重在65公斤及以下)乙组(体重在+65公斤以上的)丙组(体重在+90公斤以上的)
女子;甲组(体重在65公斤及以下的)乙组(体重在65公斤以上的)
七、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经中国摔跤协会本年度注册的注册证。
所有参赛的教练员、运动员均须办理参赛证。请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红底彩色照片到赛区办理参赛手续。
(二)1996年1月1日(含1月1日)之前出生的运动员均有资格报名参加。
(三)运动员应有县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残保险证明(报到时交大会复印件),否则不予参赛。比赛期间伤病一切自理,组委会概不负责。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但不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
八、参赛办法
(一)每队最多可报20名运动员参赛,每级别参赛人数不限。
每位运动员可参加三个项目的比赛也可参加一项或二项比赛,在报名表上注明。
(二)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队医1人。无带队教练、领队不予报名参赛(不得以运动员代替)。
(三)参赛单位报名表必须由其体育主管部门盖章签字,否则不予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中国式摔跤最新竞赛规则。(个人赛单败淘汰制)
搏克、挠羊比赛采用通行的最新的竞赛办法和规则(见补充规定规则部分)。
(二)称量体重:比赛前一天进行,同时进行抽签。
(三)运动员自带符合竞赛规则规定的,中国式摔跤衣、(白底,红、兰道边的)
(四)搏克比赛服装(男子、女子上衣着皮制搏克跤衣,跤衣上铆钉确保不伤人,袖口必须在屈臂时保证可伸入,成人一立掌宽度,鞋不得穿硬底或钉靴子,穿软橡胶底靴,确保不伤人和损坏垫子)
(五)挠羊比赛服装(男子赤膊、背,穿着红、蓝色弹性短裤,红、蓝色摔跤鞋,女子穿着红、蓝色弹性短袖上衣和弹性短长裤,着红、蓝色摔跤鞋)
(六)禁止使用违禁药物。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中国式摔跤;
男子、女子各级别录取前六名, 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和获奖证书,其他颁发证书。
(二)搏克;
男子、女子录取前六名,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和获奖证书,其他颁发证书。
(三)挠羊;
男子、女子各组别录取前一名,颁发金牌、获奖证书。
以上均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办法另定。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在4月20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中心010-67021299和赛事承办单位0471-6289496,同时将报名表和电子照片发邮件(包括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医生二寸红底照片,照片下端注明本人姓名、性别,用jpg格式)和二代身份证电子扫描件发至比赛承办单位,邮箱zhongguojiao2013@163.com,逾期按不参加论。
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管理中心,联系人:李政
010-67020296
内蒙古体育总会,联系人:杨老师0471-6396067 ,张老师13704715172;
登录中国摔跤协会官方网站wrestling.sport.org.cn/,下载电子版规程及报名表,查看比赛信息。
(二)各单位须于报到之日当晚20:00之前,将本单位最后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报大会编排组,逾期按不参加论。
(三)请各单位参赛的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于赛前2天到大会报到,具体报到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器材和经费
(一)比赛必须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种器材。
(二)各参赛队往返费用自理,参赛人员需缴纳竞赛包干费和伙食费,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三)裁判员及赛会组织费用由组委会负责。
十三、本届比赛组委会设立赛风赛纪委员会
(一)将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年龄、姓名等身份信息以及其他证明资料不真实者,不予注册;对采用虚假手段取得注册参赛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注册和参赛资格,已交纳包干费用不予退还。情节严重者,将通报批评,视情节取消其教练员、运动员一至两年的参加全国比赛的资格。
(二)将对各参赛队伍人员和裁判人员等进行督察,严肃大会规定的各项纪律规定,如有违反者将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如有涉嫌违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者,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裁判员:裁判员选派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摔跤协会。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中国式摔跤报名表
附件2:大会纪律
附件3:注册表